各二级学院团总支:
接团省委通知,为持续提高新发展团员质量,把好入团质量关,按照《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<2021年发展团员工作质量抽查监测评估报告>的通知》(见附件1)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1年发展团员核查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。
一、时间安排
4月7日至5月10日
二、核查范围
全校2021年新发展团员
三、核查方式
(一)网上核查
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依托 “智慧团建”系统,核查团员电子档案与要求是否相符。
(二)内部自查
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将对本学院团员发展情况进行内部自查,并将团员纸质档案(一人一档)、过程性材料等汇总整理好,按团员编号排好顺序。
(三)集中核查
校团委对照团员编号,对各二级学院团员纸质版档案,进行集中核查。
四、核查内容
(一)重点检查
发展团员工作规范性,涉及编号管理、个人信息、团课记录、团前教育、组织评价、支部大会、上级审批等内容。
(二)严格核查
一并核查过程性材料,包括团课内容、团前教育仪式、团员审核公示、支部大会召开材料和照片、上级审批材料等等。
两项核查内容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整理好,报送校团委办公室(行政楼304),由校团委负责进行集中核查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突出政治标准
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规范落实团中央《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》、团省委《关于在学校领域实施“五积四评三关两档一清单”党团队阶梯式衔接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突出政治标准,抓好入团全流程,高标准开展学校2021年发展团员核查工作。
(二)分类处理处置
(1)在学校发展且组织关系仍在本校的团员,查摆问题,问责重点到各二级学院团(总)支部相关负责人;
(2)不在本学校发展的团员,经核查后存在问题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核查汇总后,将问题较严重、较集中的问题上报校团委处理。
(三)及时上报情况
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核查完毕后要对本学院团员发展情况进行总结,形成本学院2021年发展团员核查工作报告,并做出及整改处理结果,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填报《2021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存在问题台账》和2021年发展团员核查工作清单材料(见附件2、4),于5月10日前一并上报校团委邮箱hytw1720@126.com,纸质版由团总支书记签字后送校团委办公室备案。报告需附不予承认团员身份的名单信息和问责的团干部、团支部信息。
联系人:刘蕴浩 联系方式:8086
附件1:《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<2021年发展团员工作质量抽查监测评估报告>的通知》
附件2:《2021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存在问题台账》
附件3:发展团员程序
附件4:2021年发展团员核查工作清单
共青团山东华宇工学院委员会
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