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团结引领广大青年团员高举 团旗跟党走、青春建功新时代,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,根据团中央、团省委工作部署,现将开展学校“学习二十大、永远跟党走、奋进新征程”专题组织生活会,具体通知如下。
一、会议主题
学习二十大、永远跟党走、奋进新征程
二、目标要求
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把全团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,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,交流学习体会、对标先进标准、查找差距不足、激发责任担当,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坚定理想信念、树立远大理想,争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。
三、参加范围
全校共青团员
四、时间安排
会议筹备阶段:11 月 18 日-11 月 21 日
组织召开时间:11 月 22 日-11 月 28 日
录入系统时间:11 月 29 日-12 月 02 日
材料整理上报:12 月 03 日-12 月 05 日
五、会议要求
1.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,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、团员交流发言,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,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、委员、团小组 长发言,会议后上交发言材料。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,可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统筹,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。
2.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 2/3。团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团支部,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。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。
3.组织生活会可邀请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辅导员到会指导。
4.重点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会前学习。
六、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
1.唱团歌;
2.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工作开展情况,特别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、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,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;
3.团支部委员、其他团员依次发言,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,肯定成绩、指出不足;
4.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;
5.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辅导员点评讲话;
6.重温入团誓词。
七、评价细则
1.坚持民主集中制,根据《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(试 行) 》,围绕“有信仰、讲政治、重品行、争先锋、守纪律”五个方面,采取个人自评、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。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。
2.在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,支委会按照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(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总数的 30%)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,报上级团总支批准。
3.确定评议等次,应注意“看票不唯票”,评议学生团员重点防止唯分数、唯成绩。评议等次作为下一年度团籍注册、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、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。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 30%以内。触发《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》(见附件 4)中“负面清单”情形的,年度不得评优,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。
4.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,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、教育帮助。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,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,限期改正,暂缓团籍注册。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、实事求是,做到事实清楚、理由充分,处理怡当、手续完备。
八、工作要求
(一)分类指导
各学院团总支班子成员可采用现场观摩、视频会议等方式,强化示范带动。
(二)严格要求
各学院团组织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抄心得、装样子、走过场等现象,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。
(三)创新形式
各学院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活动相结合,也可与学院的基本情况和专业特色相结合,增强现场感、仪式感和庄重感。
(四)做好记录
12 月 5 日前,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,做好相关材料归档,并按照 清单上交相关材料。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情况分别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记载、录入。
附件:
附件 1:学习文件制度
附件 2:撰写发言材料要求
附件 3:上交材料清单
附件 4: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
共青团山东华宇工学院委员会
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