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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翟荣芝等4名超过最长修业年限未完成学业学生拟退学处理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0-11-15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)第三十条和《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鲁华宇院政字【2017】150号)第四十条,经核查,现有:翟荣芝(学号:20102190151,2010级装潢艺术设计专业1班)、赵波(学号:20142190246,2011级装潢艺术设计专业2班)、明鑫(学号:20142190528,2015级影视动画专业5班)、陈鹏飞(学号:20112190448,2013级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4班)等4名学生超过最长修业年限未完成学业,给予拟退学处理。

现公示,公示期为7天(2020年11月15日—2020年11月22日),公示期满视为送达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致电0534-7023357,15624323201,郑老师。

设计与艺术学院

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