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各类评优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第七届十大优秀学生、第六届十大自强之星评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审时间:
11月12日(星期六)上午9:00
二、评审地点:
行政楼306会议室
三、参加人员:
汇报人:十大优秀学生、十大自强之星候选人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评委:各二级学院学管科长
四、评审标准
见附件
五、相关要求:
1.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协调工作,确保所有人员按时参加评审。要做好工作指导,指导候选人根据个人事迹制作展示PPT,充分展现个人优势。
2.汇报人着正装,佩戴团徽,脱稿汇报,汇报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。评审结束后,将根据综合评审情况确定第七届十大优秀学生、第六届十大自强之星人选。
联系人:张明明 联系方式:15563831622;8090
学生工作处
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