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,每学期开学时,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并办理注册手续以取得学习资格。为保证本学期在校生学期注册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,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注册范围
正常在籍的本科、专升本、高职、五年一贯制及三二连读学生。
二、注册时间
学期注册起止时间:2月20日—3月3日。
三、工作安排
(一)学籍核查及处理
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在校生名单(见附件1)组织辅导员核对学生学籍状态并按以下情况分类处理:
1.学籍状态正常且已返校学生,应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期注册手续。
2.申请退学、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,应在申请之日起一周内按相应程序办理异动手续。
3.对于休学(保留学籍)期限到期的学生,按以下情况处理:
(1)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学生或家长,了解休学(保留学籍)学生身体康复(入伍服役)情况,告知学生及家长学校休学(保留学籍)的相关规定督促学生办理异动手续。
(2)经与学生联系确认申请退学或复学的,按退学或复学程序办理;因疾病申请继续休学且休学次数未超过2次的,可按休学程序办理续休手续;因继续服役申请继续保留学籍的,应办理保留学籍手续。
4.符合以下退学条件且本人不办理退学手续的,由二级学院按应予退学的程序办理异动手续:
(1)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;
(2)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;
(3)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。
(二)学籍信息核对
二级学院应组织学生在3月3日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(网址:http://jwgl.huayu.edu.cn/jwglxt)逐一核对本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民族、所学专业、班级、层次及学制等学籍信息,若发现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性别、民族、专业、班级等关键信息不一致的,应向所在学院及时反馈,经所在学院复核后按相应程序办理学籍信息变更手续。
(三)注册程序
1.二级学院辅导员组织学生核对教务管理系统学籍信息,填写《在校生学期注册登记表》(附件3),收齐符合学期注册资格学生的学生证,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到指定地点集中注册。集中注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注册结束后,二级学院统计汇总在校生注册情况,填写《在校生学期注册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4)经学院院长签字后于3月8日前报教务处。
2.不符合学期注册资格的学生应办理暂缓注册手续,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,报教务处批准后,可继续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。暂缓注册限期一般为两周,学生需在注册限期前完成注册手续。逾期未注册者或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者,不得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,本学期学业成绩不予记录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各二级学院应根据《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《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办理细则(试行)》有关规定,严格落实本通知的相关要求,按时完成在校生学期注册工作,确保在校生数据与学籍数据相一致、信息准确无误。
(二)各二级学院要与每名休学(保留学籍)学生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,掌握学生实际动态,督促休学(保留学籍)期满的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;对于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学生,应按相应程序办理退学手续。
3月20日前,二级学院如实填写《休学(保留学籍)学生情况核查表》(附件2),纸版经学院院长签字后与电子版一同报送教务处。休学(保留学籍)学生的核查及处理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考核。
(三)在校期间学生申请变更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民族等关键信息的,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,经二级学院审核排除招生录取违规行为后按学籍信息变更程序办理;对于证明材料不充分或涉嫌弄虚作假的,学校不予受理。
(四)本通知未尽事宜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教务处联系人:周全、张明媚,电话:8081(内线)。
附件:
1.《2022-2023学期第二学期在校生学生名单》(另行下发)
2.《二级学院休学(保留学籍)学生情况核查表》(另行下发)
3.《在校生学期注册登记表》(另行下发)
4.《在校生学期注册情况汇总表》(另行下发)
5.《学生暂缓注册申请表》(另行下发)
教务处
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日